姚明NBA收入曾被分账50% 上海市体育局与篮协各占15% 刘翔事件引争议
北京时间8月27日,篮球媒体人付政浩发文回顾姚明2002年冲击NBA时期的收入分配往事,还原当年多方博弈的历史细节。

北京时间8月27日,篮球媒体人付政浩发文回顾姚明2002年冲击NBA时期的收入分配往事,还原当年多方博弈的历史细节。
据付政浩介绍,姚明登陆NBA前,上海市体育局援引国家体委时期的文件,提出对其NBA工资进行分账的方案。最初方案中,姚明仅可拿到收入的50%,上海市体育局占20%,中国篮协占15%,上海男篮占15%。
经过姚明据理力争及舆论施压,分账比例大幅调整,姚明仅需缴纳税后收入的3%-5%。此后,美国媒体曾质疑此事。自2004年起,姚明不再需要缴纳该费用。姚明自传中提到:"最终他们只拿到了我收入中的小部分。"
报道梳理国内运动员收入分配政策演变。2007年体育总局出台《国家队运动员有奖比赛奖金管理暂行办法》,明确赛事奖金分配:60%奖励运动员、教练员及随队工作人员,30%留存单项协会用于奖励输送单位、陪练人员,10%交由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作为保障基金。
到2020年,修订《体育法》过程中,体育总局不再统一划定运动员商业收入的固定分成比例,分配细则交由各单项体育协会自行制定并备案执行。如今,运动员培养渠道日趋多元,家庭自费、社会机构输送的体育人才,对个人收入将拥有更大的自主空间。
